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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20-04
沥青烟气治理工艺介绍及废气处理解决方案 沥青烟气成分复杂,包括碳环烃、环烃衍生物及其他化合物, 如苯并芘、苯并蒽、咔唑、二苯并呋喃、4-醛基联苯、菲啶等。其中,以苯并芘为代表的多种致癌物质经呼吸道被吸入体内后,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日益严峻的环保管控下,严重制约了防水行业的正常发展。而对沥青烟气的治理,目前行业内也摸索出了一些方法,包括吸收法、吸附法、生物法、光催化法、等离子法、燃烧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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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20-04
浅谈喷漆室漆雾处理工艺 一套完整的喷漆室系统通常由送排风、动静压室、喷漆室体、漆雾分离装置四大部分组成。前三者的规划设计受到节拍、产品尺寸、喷涂形式等因素的影响,但主体结构大同小异,对于喷漆室系统而言最主要的分歧集中在漆雾分离形式的选择上。采用不同形式的漆雾分离装置会对一次投资、维护运营、废气排放等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表1列举了目前汽车制造业主流的喷漆室漆雾分离装置,根据分离装置对漆雾颗粒捕集媒介的选择,可以简单分为湿式和干式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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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04
屠宰厂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处理的血水,含有大量血污、皮毛、碎骨肉、油脂和内脏杂物,在屠宰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有机废弃物,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源。此外,如何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结合,化废为利、变废为宝,也是亟待破解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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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4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2008-08-01 实施。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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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4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2017)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2017)2017-3-1 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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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1994-01-15 实施。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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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4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本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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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4
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2017-2-10 实施。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汽车整车制造、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涂料与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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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4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2012-01-01 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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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4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2019-07-01 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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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某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非法处置废有机溶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与公益诉讼衔接形成闭环,推进赔偿责任全面履行。该案系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的案件线索,市生态环境局邀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及相关区县检察机关全程参与调查取证,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督促赔偿义务人及时履行赔偿协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作用。将赔偿义务人责任履行情况函告检察机关,供其在提起公诉时作为量刑建议参考,形成“线索移送+支持磋商+监督履行+履行反馈+量刑参考”衔接闭环,推进赔偿责任及时全面履行,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效率和成效。 【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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